半个月后,张采萱他们这段时间换回来的白米已经有一千斤还要多一点。她自己盘点的时候都吓一跳,只感叹都城中果然富人多。但家中长出的青菜已经差不多没了,得把元管事那边的留着,这长久下来可是一笔大生意。
那被狗咬到腿上的人只觉得自己无比委屈,忙指着地上捂着头脸的人,不是我偷的,是他扛过来的还有外头的梯子,都是他找来的
灰色的正好,她可不想那么张扬,无论什么时候,这样顶级的白狐皮都不是便宜货,穿在身上就表示自己是个肥羊。现在还好,等到情形再糟下去之后,穿着这样一件披风,可能会招贼。
张采萱和秦肃凛本就是打探外头的消息来的,他们不缺粮食,也不缺肉,不打算买,但打算问问价钱,自己心里得有数。
说完拍拍手,起身道:我回去了,赶紧做上,然后种上我才放心。话说,你这馒头揉得真好,那么软,看着粗粮也加得挺多啊,手真巧。
有倒是有,但她今天没带,她根本就没打算换东西,只是来打探下价钱,而且青山村到镇上的路不好走,马车当然是拉得越少越安全。
张采萱披风做成,还剩下了一点黑色的皮毛。她想了想,干脆做了手套,戴起来很暖和。
庆叔还在的时候,他从未想过做什么,一门心思只想着照顾好他。而且他爹当年分别时对他的嘱咐是让他们兄妹好好活下去,并没有对他们有多高的期待。
秦肃凛头靠在她腰间, 声音闷闷的,以后,我会一直陪着你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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