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那头传来林夙的声音,慕浅很快笑着开口:是我。
我一直觉得学习的大众目的是为了生存。生存是往好听了说的,直接一点就是找工作。文凭也是给用人单位一个快速衡量的标准,并不是你掌握了多少知识的标准,这个世界上文凭很高的笨蛋比比皆是。有了工作才能养家口。而之所以英语比较重要是因为一来很多国外的东西是比较有意思,二来可能方便赚外国人的钱,三来其实我真的想不出有什么很大的理由。英语也许是会给生活带来一些方便,但是只是一些。耗去的时间和代价可能比较大了一点。
不是。慕浅慢条斯理地擦着头发,我昨晚在霍靳西那里。
还能是谁的?林淑面无表情地开口,在靳西的房子里,当然是靳西的孩子。
待到上车,林夙低声对司机说了句什么,不多时,司机从后备箱取来一双棉质软拖鞋,交到林夙手中。
说完她瞥了霍靳西一眼,却见霍靳西安然坐在沙发里,连眼波都没有一丝变化。
出了公寓,走到约定的咖啡馆不过五分钟,慕浅推门而入时,却没有见到纪随峰。
我相信一定有人觉得我胡说,这很正常,但如果所有人都说我胡说,我只能决定:
慕浅一路无言地跟着林夙往前走,引得林夙回头看她,怎么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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