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大家穿得整齐,一眼望去他们六班都是黄白相间的一片,霍修厉打趣说这是香蕉色。
孟行悠双手拿着发箍,毫不退让:不可以,可爱多只能戴兔耳朵。
服装厂活多,贺勤在那边使劲催,总算在运动会前一天把班服发到了每个同学手上。
孟行悠抬眼打量迟砚,左边的背带垂到腰间,卡在手腕处,右边的背带也有往下垮的趋势,明黄色的帽兜没能盖住额前凌乱的碎发,太阳冒出头,迟砚站在明亮处,脚下的影子被拉得很长,眉间发梢铺了一层金色暖光,更显慵懒。
贺勤觉得有意思,提议让孟行悠和迟砚去举旗子,走在队伍最前列,秦千艺的后面。
——那可不,万一你收了红包也要转校怎么办,快还给我。
这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事情。孟行悠喜欢归喜欢,在是非问题上理智还在线,学文学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你大学的专业方向,我对文科没兴趣也学不好,我是绝对要学理的,我没得选。我也不想因为喜欢谁非要跟他一个班,就去学自己不喜欢的东西,要是哪天我突然不喜欢他了,我学的东西也不是我喜欢的,到最后我什么都没抓住,我找谁哭去。
体委简直操碎了心,这边不行,又说那边:那班长你低点。
这个局面维持了五分钟左右,直到迟砚被贺勤叫去办公室, 才算暂时告一段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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