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归一笑,苍白的脸上有些洒脱的味道,你们都带我回家了,于情于理我都该报上名字。
哪怕一身长衫,也丝毫没有读书人的书生气,反倒衬得他油头粉面,一看就不是好人。
张采萱正站在屋檐下穿针, 雨一直下, 外头一直雾蒙蒙的。屋子里光线不好,哪怕是她, 也穿不上针。
张采萱摇头,我不饿。她们要走了,等她们走了再说。
不过外人不知道这些,只觉得两人经历相似。不说别人,就是张采萱自己,或许也因为这些,她对抱琴,比对别人总是多了几分关注。
本身粮食就只将将够他们两个人吃,如今减少一半,只够吃一顿了。
那人先还清醒,路上昏昏沉沉睡去,到村西时又醒了过来,秦肃凛将他背到了最里面的闲着的屋子,放在床上。又起身出去拿了伤药进来,帮他上了药,用布条缠了,那人已经痛得冷汗直流,道:我名谭归。
不必了。张采萱拿出腰间的荷包,装好银子。
一匹雪白的皮毛,看样子还是狐皮,倒是不大,但也不便宜了。张采萱惊讶,两人的关系小时候还行,但是长大了就再没有相处过,可值不起这么厚重的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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