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上海以后,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,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,想要用稿费生活,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,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,全投给了《小说界》,结果没有音讯,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。
差不多一周的时间没见到他,慕浅原本以为今天也不会见到了,没想到他却回来了。
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,如果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拿人民币来衡量,那我们就不用学习英语了,至少不用学习到那么辛苦了。走路想路的英语是什么,吃饭想饭的英语是什么,各个学校里都有英语角,一堆中国人用英语谈论各种低级问题,比如你那漂亮的书包多少钱(还没有学习到可以谈论高级问题比如这书包是真皮的还是尼龙的),一到早上朗诵的时候,全学校出来的都是英语,闭上眼睛以为是在牛津,睁开眼一看是在天津。
成年的第一天,她想做最好的自己,只为讨一人之欢喜。
我不走。慕浅歪在沙发里,直截了当地拒绝。
对,我是在查林夙。事到如今慕浅也不做无谓的挣扎,坦坦然承认了。
慕浅立刻就笑了起来,不过都是过去的事情啦,幸好我自我调节能力好,不然,你也不会看到这样子的我了。
慕浅看了霍靳西一眼,随后才起身走过去,眼含惊诧,你怎么这么快?
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,接到一个电话,是一个外地的读者,说看了我的新书,觉得很退步,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,小说就是生活,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,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,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,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。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,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。这是一种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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